保险集团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21年) 第四十八条

第四十八条 保险集团公司应当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目标、行业情况和国家有关规定,有针对性地制定保险集团公司及其金融类子公司至少未来3年的资本规划,并保证资本规划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