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集团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21年) 第四章 公司治理 第二十七条 保险集团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21年) 第二十七条 第四章 公司治理 第二十七条 保险集团公司应当根据集团整体战略规划和子公司管理需求,按照合规、精简、高效的原则,指导子公司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 子公司为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应当符合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要求。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