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集团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21年) 第十章 附则 第九十三条 保险集团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21年) 第九十三条 第十章 附则 第九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保险集团公司管理办法(试行)》(保监发〔2010〕29号)同时废止。《保险集团并表监管指引》(保监发〔2014〕96号)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引用法条 保险集团公司管理办法(试行)(2010) 第九十二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