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2013年) 第三章 执业管理 第十六条 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2013年) 第十六条 第三章 执业管理 第十六条 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不得委托未持有资格证书及本机构发放的执业证书的人员从事保险销售。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