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控制指引(试行)(2004年) 第四章 风险控制的主要内容 第七节 人力资源管理 第六十七条 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控制指引(试行)(2004年) 第六十七条 第四章 风险控制的主要内容 第七节 人力资源管理 第六十七条 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应建立保险资金运用高级管理人员、重要岗位人员的年度述职报告制度及定期谈话制度。 第六十六条 目录 第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