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控制指引(试行)(2004年) 第四章 风险控制的主要内容 第七节 人力资源管理 第六十二条 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控制指引(试行)(2004年) 第六十二条 第四章 风险控制的主要内容 第七节 人力资源管理 第六十二条 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在聘用保险资金运用专业人员时,应高度重视聘用人员的诚信记录,要求聘用人员以恰当形式进行诚信承诺和保密承诺,确保其具有与业务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能力和道德水准。 第六十一条 目录 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