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控制指引(试行)(2004年) 第四章 风险控制的主要内容 第一节 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控制指引(试行)(2004年) 第一节 第四章 风险控制的主要内容 第一节 资产负债管理 第十六条 保险资金运用应遵循资产负债匹配管理原则,遵循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原则,防范因资产、负债在数量、期限、成本、收益和流动性等方面不能有效匹配而产生的风险。 第十七条 保险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经营战略、方针和保险资金的特性提出资产战略配置计划;保险公司经营管理层应依据董事会的资产战略配置计划,在对保险资金来源、期限、收益要求、… 第十八条 保险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在制定资产战略配置计划和投资指引时应有专业资金运用管理人员参加。 第十九条 保险公司的产品、精算、财务等部门与资金运用部门或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应就保险资金运用过程中的资产负债管理问题进行充分交流,提高资产负债管理的有效性。 第二十条 保险公司资金运用部门或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应严格按照资产战略配置计划和投资指引进行资金运用。 第四章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