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六十五条 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 第六十五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六十五条 中国保监会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泄露所知悉的有关单位和人员的商业秘密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十四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