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第四章 风险管控 第四十六条 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第四十六条 第四章 风险管控 第四十六条 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应当管理和控制信用风险,建立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及时跟踪评估信用风险,跟踪分析持仓信用品种和交易对手,定期组织回测检验。 第四十五条 目录 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