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第四章 风险管控 第四十四条 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第四十四条 第四章 风险管控 第四十四条 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应当管理和控制流动性风险,根据保险业务特点和风险偏好,测试不同状况下可以承受的流动性风险水平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制定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政策和程序,防范流动性风险。 第四十三条 目录 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