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指引(2015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一节 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指引(2015年) 第一节 第六章 附则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保险资金运用规范发展,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维护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安全与稳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指引》,特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本指引所指银行存款,是指保险机构除用于维持日常经营需要的活期存款外的所有其他银行存款。 第三条 保险机构应当至少关注涉及银行存款管理的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等风险。 第四条 保险机构应当将银行存款投资纳入投资账户管理之中,建立授信评估、投资决策和风险管理等制度,明确账户开立、资金划转、单证保管等操作环节管理要求,确保合规运作。 第八十二条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