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4号—第6号)(2024年) 第三节 项目筛选与立项 第十二条 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4号—第6号)(2024年) 第十二条 第三节 项目筛选与立项 第十二条 保险公司以物权或项目公司股权方式投资不动产,要建立项目筛选和储备机制,根据资产配置计划建立项目储备库,明确项目筛选原则及入库标准。 第三节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