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4号—第6号)(2024年) 第二节 职责分工及授权批准 第十一条 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4号—第6号)(2024年) 第十一条 第二节 职责分工及授权批准 第十一条 保险公司开展不动产投资,要建立覆盖项目筛选、立项审批、尽职调查、商务谈判、投资决策、协议签署、交易执行、投后管理等各个业务环节的操作流程或操作细则,明确各个环节、有关岗位的职责要求、衔接方式及操作标准。保险公司要定期检查和评估不动产投资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十条 目录 第三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