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资金运用内控与合规计分监管规则(2014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保险资金运用内控与合规计分监管规则(2014年) 第二十八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中国保监会应结合保险机构过去两年的保险资金运用内控与合规情况,确定其首次计分结果。保险机构成立时间不足两年的,中国保监会应结合其成立以来的保险资金运用内控与合规情况,确定其首次计分结果。 第六章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