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资金运用内控与合规计分监管规则(2014年) 第五章 保险资金运用内控与合规计分监管规则(2014年) 第五章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中国保监会将保险资金运用内控与合规评价结果作为保险机构进行投资管理能力备案的审慎性条件。 第二十四条 中国保监会将评价等级为C类、D类的保险机构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第二十五条 保险机构应当针对引发扣分事项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中国保监会将对整改情况进行后续跟踪。 第二十六条 在评价期内,保险机构因限期整改不到位再次被采取行政纪律处分、监管措施、处罚措施及其他措施的,或者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评价结果的情形的,中国保监会应当及时对其评价结… 第二十七条 保险资金运用内控与合规评价结果主要供监管机构使用,保险机构不得将计分和评价结果用于广告、宣传、营销等商业目的。保险机构的交易对手或者合作方要求了解其资金运用内控…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