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暂行办法(2010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暂行办法(2010年) 第三十八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由中国保监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七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