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暂行办法(2012年) 第四章 风险管理 第十七条 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暂行办法(2012年) 第十七条 第四章 风险管理 第十七条 保险机构参与衍生品交易,应当建立动态风险管理机制,制定衍生品交易的全面风险管理制度与业务操作流程,建立实时监测、评估与处置风险的信息系统,完善应急机制和管理预案。 第四章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