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资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规定(2012年) 第九条 保险资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规定(2012年) 第九条 第九条 保险机构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应当根据公司及资产组合实际情况,明确设定股指期货风险敞口、风险对冲比例、风险对冲有效性、保证金管理等风险控制指标。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