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暂行办法(2019年)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执行委员会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负责资产负债管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协商机制,定期评估沟通协商机制的执行情况;

审议或根据授权审定资产负债管理和资产配置的相关制度;

审议资产配置政策及相关调整方案;

组织实施董事会审定的资产配置政策;

控制和管理资产负债管理和资产配置的相关风险;

其他相关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