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2004年) 第四章 风险控制和监督管理 第四十七条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2004年) 第四十七条 第四章 风险控制和监督管理 第四十七条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应当根据有关规定设立监事会。 委托人可以向受托管理保险资金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派驻监督人员。监督人员代表委托人监督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履行合同情况,但不得干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正常业务。 第四十六条 目录 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