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2004年) 第三章 经营范围和经营规则 第三十条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2004年) 第三十条 第三章 经营范围和经营规则 第三十条 保险资金的管理运用限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