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经纪机构管理规定(2005年)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一百零五条 保险经纪机构管理规定(2005年) 第一百零五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一百零五条 中国保监会根据监管需要,可以对保险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管谈话,要求其就经营活动中的重大事项作出说明。 第一百零四条 目录 第一百零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