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经纪从业人员、保险公估从业人员监管办法(2013年)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六条 为他人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代替他人参加资格考试,或者协助、组织他人在资格考试中作弊的,由中国保监会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