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2018年) 第二章 市场准入 第一节 业务许可 第十一条 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2018年) 第十一条 第二章 市场准入 第一节 业务许可 第十一条 保险经纪人的名称中应当包含“保险经纪”字样。 保险经纪人的字号不得与现有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相同,与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具有同一实际控制人的保险经纪人除外。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