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2018年)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百零九条 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2018年) 第一百零九条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百零九条 本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中国保监会2009年9月25日发布的《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保监会令2009年第6号)、2013年1月6日发布的《保险经纪从业人员、保险公估从业人员监管办法》(保监会令2013年第3号)、2013年4月27日发布的《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的决定》(保监会令2013年第6号)同时废止。 引用法条 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2013) 保险经纪从业人员、保险公估从业人员监管办法(2013)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的决定(2013) 第一百零八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