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2013年)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五条 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应当告知投诉人。告知内容应当包括:

投诉请求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保险合同约定;

处理意见;

投诉人如果对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申请核查,也可以通过保险纠纷调处机制或者诉讼、仲裁等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