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2013年)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九条 保险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2013年) 第九条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九条 保险机构负责处理保险消费者提出的下列投诉: 因保险合同条款与本单位发生争议的; 因保险销售、承保、退保、保全、赔付等业务与本单位发生争议的; 因保险消费活动与本单位发生其他争议的。 第二章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