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机构销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规定(2013年) 第三章 销售业务规范 第十五条 保险机构销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规定(2013年) 第十五条 第三章 销售业务规范 第十五条 保险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时间办理基金销售业务,对于基金投资人交易时间外的申请均作为下一交易日交易处理。保险机构应当在交易被拒绝或者确认失败时主动通知基金投资人。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