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管理办法(2015年)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管理办法(2015年) 第四十四条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经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的全国性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保险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保险公估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其它保险组织参照执行本办法。 第四十三条 目录 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