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试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 第七章 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试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 第七章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中国保监会人事教育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