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试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试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任职资格考试是评价保险机构拟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任职所必需的知识和能力水平的制度安排,考试成绩是核准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重要依据。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