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机构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办法(2013年) 第三章 风险控制 第十一条 保险机构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办法(2013年) 第十一条 第三章 风险控制 第十一条 保险机构投资其投资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发行的基金产品,应当遵守中国保监会有关投资品种和投资比例等方面的规定,并应当公平对待其他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产品。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