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2004年)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八条 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2004年) 第五十八条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八条 保险机构投资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规定的,中国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可以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五十七条 目录 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