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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2004年)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保险机构投资者的股票投资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一级市场申购,包括市值配售、网上网下申购、以战略投资者身份参与配售等;

二级市场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