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机构内部审计工作规范(2015年) 第二章 一般原则 第六条 保险机构内部审计工作规范(2015年) 第六条 第二章 一般原则 第六条 保险机构应建立与公司目标、治理结构、管控模式、业务性质和规模相适应,预算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作业管理等相对独立的内部审计体系。 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不受其他部门的干预或者影响。内部审计人员不得参与被审计对象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等有关的决策和执行。 第二章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