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2002年) 第二章 任职资格条件 第十条 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2002年) 第十条 第二章 任职资格条件 第十条 外资保险公司、中外合资保险公司的外方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汉语水平。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