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指引(试行)(2007年)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保险公司应当在广泛收集信息的基础上,对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进行风险评估。风险评估包括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价三个步骤。
风险识别是指识别经营活动及业务流程中是否存在风险以及存在何种风险。
风险分析是指对识别出的风险进行分析,判断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风险发生的条件。
风险评价是指评估风险可能产生损失的大小及对保险公司实现经营目标的影响程度。
风险识别是指识别经营活动及业务流程中是否存在风险以及存在何种风险。
风险分析是指对识别出的风险进行分析,判断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风险发生的条件。
风险评价是指评估风险可能产生损失的大小及对保险公司实现经营目标的影响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