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1—7号)(2022年) 第二章 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 第八条 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1—7号)(2022年) 第八条 第二章 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 第八条 保险公司总精算师应对公司的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的计提情况进行评估,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的计提与实际赔付情况偏差较大的,应在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的评估中予以合理反映。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