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1—7号)(2022年) 第一章 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1—7号)(2022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工作底稿的编制、复核、使用等工作,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准备金工作底稿是保险公司准备金评估和回溯分析的记录,包括保险公司在准备金评估和回溯分析过程中获取的数据资料、建立的模型、形成的结论和报告等。 第三条 准备金工作底稿应做到数据真实、格式规范、链接清晰、标识统一、结论明确。 第四条 保险公司在非寿险业务准备金评估和回溯分析过程中,应按照本细则的要求编制准备金工作底稿。 第五条 保险公司总精算师对准备金工作底稿的管理工作负责。 附件6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