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1—7号)(2022年) 第一章 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1—7号)(2022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评估报告的编制和报送,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保险公司应建立并完善准备金评估报告内控流程,确保按照规定时间报送银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 第三条 保险公司准备金评估报告应符合真实、准确、完整、合规的要求。 第四条 保险公司总精算师对准备金评估报告的编制和报送工作负责。 附件: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