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试行)(200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试行)(2004年) 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的监督管理,保证保险公司稳健经营和偿付能力充足,保护被保险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制定本办法。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2) 第一章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