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2021年) 第二章 准备金的种类及评估方法 第十条 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2021年) 第十条 第二章 准备金的种类及评估方法 第十条 保险公司应在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评估过程中进行保费充足性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提取保费不足准备金,作为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一部分。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