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2007年) 第三章 提存和备案 第十二条 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2007年) 第十二条 第三章 提存和备案 第十二条 保险公司提存资本保证金,应与拟存放银行的总行或一级分行签订《资本保证金存款协议》。未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合同双方不得擅自撤销协议。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