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管理办法(2025年) 第四条

第四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进行监督管理,保险公司提存、处置资本保证金等行为应符合本办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