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管理规定(2008年) 第一章 保险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管理规定(2008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保险公司加强经营管理,完善公司治理,实现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保险公司财务负责人(以下简称财务负责人),是指保险公司负责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等企业价值管理活动的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保险公司应当设立财务负责人职位。 第四条 财务负责人应当勤勉尽责,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遵守保险公司章程和职业准则。 第五条 中国保监会依法对财务负责人的任职和履职进行监督管理。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