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财会工作规范(2012年) 第三章 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 第三十二条 保险公司财会工作规范(2012年) 第三十二条 第三章 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 第三十二条 保险公司应建立健全财务报告编制、审批、报送的内控流程,明确财务报告、偿付能力报告、各项专题财务报告编制的流程和职责分工,确保各项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和及时报送。 第三十一条 目录 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