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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财会工作规范(2012年)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五条 保险公司内部会计核算制度应当明确下列事项:

保险责任准备金的计量单元、计量方法、计量假设等具体规则;

重大保险风险测试的方法、标准、保单分组、样本选取等具体规则;

分拆核算的收入、费用确认标准等具体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