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财会工作规范(2012年)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百零二条 保险公司财会工作规范(2012年) 第一百零二条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百零二条 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筹建的保险公司申请开业时,应当设有独立的财会部门,财会人员、财会制度、内控管理、财务信息系统等应当符合本规范和中国保监会相关规定。 第一百零一条 目录 第一百零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