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2014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条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2014年) 第五十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条 保险机构依照本规定报送的任职资格审查材料和其他文件资料,应当用中文书写。原件是外文的,应当附经中国公证机构公证的中文译本。 第四十九条 目录 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