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2014年) 第四十九条

第四十九条 中国保监会对保险公司的独立董事、财务负责人、总精算师、合规负责人以及审计责任人的任职资格管理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